当前观察:新华联控股股东招募破产重整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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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新华联(000620)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暨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获得法院受理的公告》,湖南富兴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000036)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以债权人身份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申请对新华联控股进行破产重整,北京市一中院已裁定受理。

2022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北京市一中院已指定新华联控股管理人。

本次招募旨在顺利推动和完成新华联控股、新华联矿业的重整工作,有效整合产业资源,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化解债务风险,维护和保障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本次招募工作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进行。

关于招募条件,公告显示,拟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2)意向投资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3)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符合该等资格要求和条件。(4)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投资标的相适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全部招募条件。牵头投资人一经确定后,未经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牵头投资人未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查或未经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初步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6)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此外,新华联控股设立于2001年6月15日,经过多年发展,逐步形成了涵盖新材料、文化旅游、矿业、投资金融、综合等业务板块的大型集团型企业。新华联控股作为集团型控股公司,主要资产分布在其下属企业。截至目前,新华联控股直接持有三十余家控股和参股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岳集团有限公司等 8家上市公司股份。

关键词: 控股股东 破产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