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头条:IPO观察|即是关联方,又是大客户,惠柏新材给创一新材“开后门”?
近日,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柏新材”)递交了招股材料,拟在创业板上市。梳理招股书发现,该公司仍存诸多问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问题1:手握大额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招股书显示,2019-2021年,惠柏新材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计分别约3.7亿元、5.5亿元和10.2亿元。同期,公司总资产分别约7.8亿元、10.5亿元和16.2亿元,应收项目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约47%、52%和63%。对此,惠柏新材解释道,应收账款保持持续增长态势,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加所致。
根据招股书信息,报告期各期,惠柏新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分别464.13万元、623.92万元、732.36万元。可见,从2019年开始,该公司的坏账计提在逐渐增加,这意味着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也在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惠柏新材还手握大额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招股书显示,截止至2021年低,惠柏新材的应付票据高达5.1亿元,应付账款约3.3亿元。然而惠柏新材最新披露的总资产约16.2亿元,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计已占总资产的51.85%。
业内人士评价,企业的大额应收和应付项目势必会对其现金流带来影响,惠柏新材也不外如是,从财务数据上可见一斑。报告期内,惠柏新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238.75万元、-1899.09万元和-10273.91万元。
惠柏新材对其现金流波动变化表示,公司处于快速成长期,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较大,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
问题2:用票据为关联客户转贷
除了上述票据问题,惠柏新材还曾利用票据帮助关联客户创一新材转贷。
招股书显示,2019年7月,创一新材将获得的银行授信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汇入惠柏新材银行账户,用于偿还所欠惠柏新材部分货款。后因创一新材资金紧张,与惠柏新材协商将部分银行存款700万元替换成票据进行结算。
换句话说,惠柏新材当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退回给创一新材700万元款项,其余300万元作为正常的销售回款冲减应收账款余额。惠柏新材解释,未通过该笔银行贷款资金走账谋取任何经济利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配合客户转贷涉及的银行借款均已到期且已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未给相关贷款银行造成损失,公司未因此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处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不存在转贷的情形,转贷行为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纠纷,上述转贷行为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惠柏新材进一步表示。
问题3:大客户是惠柏新材的关联方
仔细梳理资料可以发现,惠柏新材与创一新材之间还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
据招股书显示,惠柏新材处有创一新材6.24%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康耀伦先生在创一新材担任董事,而该公司是惠柏新材的关联方。
与此同时,报告期内,惠柏新材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5.46%、78.31%和79.15%,大客户销售较为集中。而创一新材曾于2019年、2020年为惠柏新材的第三大客户,销售额分别为3,584.14万元、9,517.70万元、1,608.71万元。
换言之,创一新材不但是惠柏新材的大客户,还是惠柏新材的关联方。
问题4:关联方享受低销售均价,疑似“开后门”
更显端倪的是,报告期,惠柏新材给创一新材的平均单价分别为22.06元/千克、22.82元/千克、21.87元/千克。而惠柏新材给非关联方的平均单价各期分别为23.05元/千克、21.68元/千克、30.78元/千克。
可以明显看出,除了2020年,其余年份关联方创一新材都享受了更低的销售均价,并且在 2021年差异值已扩大至-28.97%。
可见,创一新材作为该公司的关联方,惠柏新材向创一新材的平均销售单价显著低于其它客户。对此,惠柏新材在招股书中解释称,公司给创一新材的平均销售单价显著低于其它客户,主要系2021年上半年原材料价格波动剧烈。公司曾数次与创一新材协商提高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销售价格。但从最终销售均价来看,协商后惠柏新材给创一新材的销售均价显然仍未提高。
另外,惠柏新材的销售数据还与创一新材所披露的数据有所出入。据创一新材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创一新材向惠柏新材采购的金额分别为4,830.92万元、9,605.52万元、1,982.09万元,两者对比相差较多。
问题5:研发费用率不足3%
企业的发展往往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关,这通常表现在公司对研发投入的力度上。而惠柏新材作为一家拟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其研发能力也会引发市场关注。该公司的实际情况又如何呢?
招股书显示,惠柏新材研发费用的金额分别为3,142.94万元、3,593.81万元和3378.15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0%、2.51%和2.00%。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两年占比均不足3%。
据了解,惠柏新材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但据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而惠柏新材享受的税收优惠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45.54万元、642.10万元和454.48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91%、9.44%和6.11%。那么,惠柏新材的高新资质以及所收税收优惠是否持续仍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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